關於 [Products Design] 這件事

product design?

約莫八年前開始使用Mac,對於Apple在整個使用者體驗的營造上非常地佩服,也因此就一直使用到現在,除非必要,和Windows系統可以說是撇清關係了。那時候還不認識Steve Jobs,一直到了當屆的WWDC,才在演說過程中見識到他的個人風格與魅力。

Steve Jobs這個人,絕對不會每個人都喜歡他。他對於他的理念有太強烈的堅持,也有人說這是霸道、是固執,但是從這些地方也襯出了某些吸引人的特質 ─ 特別是他所堅持的那些理念。

之前看過這篇John Sculley談了Steve Jobs在設計產品時的一些原則,今天又看到了一篇1994年Wired的訪談,從中我們都可以看到Steve Jobs他對於產品設計的某些核心想法。身在台灣這樣一個對於「設計」、「創新」的認知還尚在慢慢建立的特殊環境裡,對於其中一些重點特別有感觸。我很愛台灣、更覺得台灣有能力的人有很多很多,但創新、創作、設計等圈子的整體能量遲遲不能爆發的原因究竟在哪裡?每個人應該都有自己的答案…

沒有目標族群

當大眾對以圖像為基礎的電腦完全沒概念的時候,怎麼可能去問他們圖形化電腦不應該是怎樣的?

當我們心中想的,是一個非常先進的概念,完全跳脫了現有的想像範疇時,我們的目標族群是什麼?沒有目標族群…。當然這對於一個正常的企業來說,會是相對非常冒險的事情,通常在企劃中都會要我們提出明確的目標族群並盡可能地做出各種評估,才能衡量下一步該怎麼作。這樣的方式在現在的環境,是不是要重新找到一個評估與執行的平衡點?有太多時候看到的都是早就有的idea卻被別人搶先做出來而且成功的例子了。

要設計好一個東西,要先有熱情去了解

在進行設計時,如果這個產品是我們不了解的、不清楚其使用的行為與方法,只是想要把他做的好看、做的漂亮,則這個東西的生命是不會太長的。

設計是一個很有趣的名詞,有些人覺得設計就是在包裝事物看起來的樣子,但事實上只要我們想的夠透徹就會發現,設計其實是在琢磨事物是如何使用如何運作的。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常常在一些場合可以看到號稱「設計款」的產品,外型亮眼前衛、色彩賞心悅目,卻怎麼看也不知道他怎麼使用。Steve Jobs認為如果只是很表面地去了解一件事物,而未帶著熱情去嘗試理解、融入整個過程的情境,是不能體會到其中的一些重要細節的。

某些不起眼的細節,會引起讓你驚訝的進化

所謂創意就是將不同的事物作連結,如果你問一個成功的創意人他們究竟做了什麼,他們可能會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因為他們並沒有了什麼,他們只是到了一些東西。

的確,我們在做的就只是在將一些不同的概念作結合,但這絕對不是“1+1=2″這種連邊境牧羊犬都會算的數學式,就像Smart Phone絕對不是只有"打電話+Apps"這麼簡單,我們都了解還有更重要的「內容」、「易用」和「便利」必須考慮,不信你去問微軟幹嘛把Windows Mobile砍掉重鍊?Windows平台的程式設計師那麼多,有什麼Android或iOS平台有的應用是他們辦不到的?為什麼不要"WinMo6.5 + Marketplace = whatever"就好?其他還有很多的例子…。

「經驗(experiences)」是最重要的

有些人能把他所體會過的「經驗」連結起來,並合成為新的事物,這是因為他們體會到的「經驗」更多、更深入,或是他們對於這些經驗的思考多過其他人。

如果對於一個產品的「經驗」不夠多,那最後設計出來的東西就是中途半端、不上不下,而這樣的東西在市場上的生命週期就沒辦法太長,甚至無法吸引到真正需要這類展品的「目標族群」。太多時候我們都是像Steve Jobs所說的「線性地解決問題而缺乏廣度」,對於不甚了解的領域也太過於有自信,例如認為數位相機就是拿掉底片裝上數位感光元件就可以搞定、電動車就是拿掉汽油引擎然後加裝電池馬達就可以搞定…等等。沒有全盤了解「拿照相機攝影」這件事、沒經驗過「有一隻熊貓在過馬路,相機拿出來開個機還沒設定好攝影模式、還沒對焦他就已經走到對街消失在人群中了」這種事,怎麼會知道數位相機要如何設計?沒有試過「開車上路」、沒經驗過「開車開一半沒油了」這種鳥事,怎麼會知道電動車應該要怎麼設計?

結論

太多的限制會抹煞掉很多ideas。另外,對一件事物、一個領域的經驗不足就急著下結論,可以說是一種災難。為什麼有人說台灣容不下創新?這…每個人應該都有自己的答案…XD

饒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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